起重吊索具安全使用规定1 目的法律规范起重吊索具的使用管理,防止发生起重事故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使用起重吊索具的各相关部门、车间(含外包队)
1 起重吊索具包括:吊钩、吊卡、卡环、吊杠、钢丝绳吊索、尼龙吊带、纤维绳、麻绳、链条
1 吊钩在使用前,应检查吊钩上标注的额定起重量不得小于实际起重量
2 吊钩在使用过程中,应常常检查吊钩的表面情况,保持光滑、无裂纹、无刻痕、无锈蚀、转动灵活
3 使用时要将吊索挂至吊钩底部
4 不得使用铸造吊钩
5 应特别注意检查吊钩危险断面的磨损、裂纹等损伤情况
6 吊钩的报废标准:a) 裂纹b) 危险断面的磨损量达到原尺寸的 10%c) 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 15%d) 钩身扭转变形超过 10%e) 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 50%时,应报废衬套f) 板钩心轴(销子)磨损达原尺寸的 5%时,报废销子
1 使用前应检查吊卡是否有裂纹、扭曲、变形等,部件润滑良好
2 严禁超载使用
3 被夹持物件的厚度要符合吊卡的夹厚范围,不准超出,被夹持物件伸入夹口里的长度达到标准线以上
4 不准随意焊、割、改动原结构,不准在高温柔强酸场合下使用
5 吊卡上任何部件被电焊击伤禁止使用
6 吊装过程中,不准让被吊物件受到碰撞,尤其要避开在竖直方向往下碰撞,以免发生脱口事故
7 QJ 型简易吊卡两点夹持起吊时,吊索之间夹角不得大于 25 度
8 使用 QJ 型简易吊卡翻转物件时,操作者一定要站在外侧,并且物件翻转正反半径之内不得有人,以免发生事故
9 QJ 型简易吊卡不得进行上板作业
10 QY 型预紧吊卡两点夹持起吊时,吊索之间夹角不得大于 60 度
11 QD/QS 型钢板吊卡必须 4 个为一组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