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底基层、基层、面层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具备相应资质的公司名称,必须填写全称,应与乙方所盖合同的公章名称、营业执照名称相一致 ;公司的最新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负责人身份证核对原件后,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 等 、 自 愿 、 公 平 和 诚 实 信 用 原 则 , 经 双 方 协 商 一 致 , 就 项目路面底基层、基层、面层施工,达成如下一致条款:1 工程概括1.1 分包工程名称: 1.2 分包工程地点: 1.3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1.3.1 项目 标段 (桩号)路面底基层、基层、面层(该范围仅表明乙方承揽劳务工作的大体位置,不作为结算依据)。1.3.2 甲方有权根据施工实际变化情况、乙方的进度、履约能力等情况对劳务承包范围作出调整,乙方必须服从。调整劳务承包范围后,本协议其他条款仍按约定执行。1.4 承包方式:在甲方技术指导下乙方提供完成工程范围内路面底基层、基层 、 面层(结构、厚度)工程所需的全部劳务并承担完成各项工作所需的辅助材料、机械设备(购置或租赁、使用费)、施工用电及用电计量器具配备等,实行综合单价包干形式进行结算。1.5 分包工程工作内容:1.5.1 根据本标段业主技术法律规范和图纸要求完成本路面底基层、基层、面层工程拌合料、运输施工的所有工序,包括: 等本协议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工序。1.5.2 根据本标段业主技术法律规范的图纸要求完成本 路面基层、基层、面层工程 人工配合机械摊铺 施工的所有工序,包括: 等本协议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工序。1.5.3 根据本标段业主技术法律规范和图纸要求完成本路面底基层、基层、面层工程拌合料压实施工的所有工序,包括: 等本协议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工序。1.5.4 根据本标段业主技术法律规范和图纸要求完成本路面底基层、基层、面层工程 施工的所有工序,包括: 等本协议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工序。1.6 工程量根 据 设 计 图 纸 , 本 协 议 估 计 工 程 量 为 : (m2)。此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估计数量,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数量应按实际完成、本协议约定的计量方法进行结算。2 合同价款2.1 根据估计的工程数量和双方商定的综合单价,本合同工程估计总价款为 元。此金额是估算或设计数量的估计金额,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最终结算金额按本合同约定的计量方法结算的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