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报废请示格式 车辆报废年限是指车辆达到报废标准前可使用的年份
不同的车辆因用途等的不同,报废年限也不同
下文是我收集的车辆报废请示,欢迎阅读
车辆报废请示格式范文篇一 县财经领导小组: 我局原有一辆 BJ20XXSG 吉普车,车号为:新 R-05334
该车原由墨玉县农机修筑厂在 20XX 年 7 月 11 日购置,我局于 20XX年 4 月 19 日从墨玉县农机修筑厂购置,该车现已使用 20xx 年,行使里程已达 20 万公里,报废时间已过,审验期也已过,养路费截止到 20XX 年底,现已陈旧无法使用
另外在 20XX 年,根据县委、政府工作安排,该车被抽调至坎土凯引水工程,回来后便不能再使用,一直存放在我局车房中
现申请该车报废,请领导指示
民丰县社会保险管理局 二〇 XX 年八月六日车辆报废请示格式范文篇二 区政府: 20XX 年 8 月 18 日我局就执法装备有关问题向区政府专题报告,在 8 月 21 日的区长办公会上原则通过(20XX 第 25 号区长办公会议纪要)并落实
现将有关报废车辆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现有即将报废的 9 部车辆是市执法局于 20XX 年 2 月配备给我局使用,自配备至今一直没有缴纳养路费
现根据区政府要求将该部分报废车辆上交,市执法局提出要办理过户手续,因而要补交所欠养路费
其中大头车 7 辆,每月的养路费是 550元;面包车 1 辆,每月的养路费是 330 元;吉普车 1 辆,每月的养路费是 220 元;截止到今年 3 月份一共需要补交 97 个月养路费,共计 426800 元
过户费每辆车按 700 元计算,共计 6300 元,办理完全部手续总计费用为 433100 元
目前,9 部车辆中仍有部分还在使用中,但车辆保险已经到期,如要继续使用急须办理保险手续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将该部分车辆仍有区执法局管理使用
当否,请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