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年安徽省高考数学考试说明(文、理)分类: 考试说明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03 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文:系列 1、理:系列 2 和系列 4)的内容,确定文史(或理工)类高考数学科考试内容
数学科的考试,按照“考查基础知识的同时,注重考查能力”的原则,确立以能力立意命题的指导思想,将知识、能力和素质融为一体,全面检测考生的数学素养
数学科考试,要发挥数学作为主要基础学科的作用,要考查考生对中学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要考查学生对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本质的理解水平,要考查考生进入高等学校继续学习的潜能
考试性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为高等学校招生而进行的选拔性考试
考试的指导思想是: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新生,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和对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的培养
考试的对象是安徽省 2012 年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
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认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因此,高考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考试内容与要求一、考核目标与要求(一)知识要求知识是指《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课程标准》)中所规定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文:系列 1、理:系列 2 和系列 4)中的数学概念、性质、法则、公式、公理、定理以及由其内容反映的数学思想方法,还包括按照一定程序与步骤进行运算、处理数据、绘制图表等基本技能
【各部分知识的整体要求及其定位参照《课程标准》相应模块的有关说明
】对知识的要求依次是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
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的含义有初步的、感性的认识,知道这一知识内容是什么,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步骤照样模仿,并能(或会)在有关的问题中识别和认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