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风险管理 44 大根底问题及解答1、企业在保障员工的利益怎么样能够节约社保这局部支出
支招:社保是国家从法律上严格要求企业缴纳的,是不能取消或减少购置的2、超市员工入职要收取 200 元押金,这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的吗
支招:这个是明显违法的,根据
第九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3、公司对新员工入职提出了 5 天的岗前培训期,只有岗前培训合格的,方可入司签订劳动合同,那这培训期间算上班时间吗
是所谓的事实劳动关系吗
支招:入职之日起,即存在劳动关系
培训当然属于上班时间,应该给付
4、请假期间社会保险由员工个人全额负担吗
支招: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企业就应该承担本身所需要承担的那局部社保费用
假如员工长期请假,造成其工资已不能够支付当月社保、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等等个人需要承担的局部费用时,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补回相关差额局部
5、仲裁时间不是劳动争议时开始算的吗
支招:仲裁时效有 2 个,一个是普通时效,从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其计算,另一个是特别殊效,从双方“结束〞劳动关系之日起计算,双倍工资现在司法实务界已经达成共识,属于惩处性的规定,并不属于工资酬劳,故使用普通时效,从应签未签劳动合同之日起往后计算 1 年6、上班试用第一天是否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了
假如不签,口头约定试用期一个月,没有双方的书面约定,过完试用期没几天员工就辞职了,也没有转正的任何书面审批,过完试用期的几天假如公司以不符合转正条件是否适宜
假如员工以不签劳动合同投诉,劳动稽查部门会怎么处理
合同允许在入职一个月内签订;2
一切口头的约定都没有任何的意义;3
假如未签订合同,无论是上述的何种原因离开单位,员工都可以在有效期内主张 2 倍工资7、该如何保证员工所提供的住址的准确性呢
支招:在入职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