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生评价制度 最新小学学生考试与评价制度建立与课程改革相符合的评价与考试制度,是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前进的制度保障
为了促进我校学生素养的健康进展、全面提高,实现我校办学的科学可持续进展,结合金普新区教育环境,制定《**小学学生考试与评价制度》
一、指导思想评价与考试制度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为指导,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服务老师素养提升、推动学校科学进展为旨归
二、评价原则 1、评价与考试要有利于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进展,要有利于老师改进教育教学方式,有利于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2、评价的内容既要关注学生学业成就,又要重视学生多方面潜能的进展,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评价的标准主要包括进展性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
评价标准既要体现对全体学生的基本要求,又要关注学生个体的差异,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
4、评价要力求方法多样、方式灵活,除纸笔考试或直接检测外,还要通过观察、访谈、综合实践、动手操作等多种形式,提高评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5、评价不能只关注结果,更重要的是要关注学生的进展过程,把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结合起来,把学生进展的过程作为教育评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6、要确立多元评价主体(包括老师、学生、家长等方面),实行多元评价,做到公正、公平、真实
7、不能以纸笔考试作为唯一的评价方式,不以卷面分数作为评价标准
三、评价要求(一)关于学生考试的要求: 考试内容要依据学科课程标准,改变就教材考教材的传统做法和只注重知识与技能的状况; 要力求科学、全面、合理地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综合进行评价
考试应以学科课程标准为根本依据,杜绝出偏题、怪题,一般按 7:2:1 的比例命题
杜绝用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试卷对学生进行考试
对学生平常的知识与技能的检测,由年级备课组或教研组共同讨论,任课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