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幼儿园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规定办法] 幼儿园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规定办法 1.根据上级指导单位的要求,建立全园的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明确各类人员分工,责任到人
2.仔细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业务指导部门要求,建立卫生保健登记、统计档案,按要求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与统计
建立健康档案,包括: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儿童保健记录、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等
对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记录,包括:出勤、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膳食管理、卫生消毒、营养性疾病、常见病、传染病、损害和健康教育等记录
3.保健人员负责指导园所保教人员正确填写相关卫生保健登记册(表)4.卫生保健人员需根据工作要求及时做好卫生保健登记册(表)、统计表及年报表的填写与上报工作
5.定期对幼儿出勤、健康检查、膳食营养、常见病和传染病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儿童健康及营养状况
6.保健人员应用统计结果分析园内相关问题,写入每学年工作总结,指导实际工作
7.班级保教人员需根据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地填写“交接班登记册”、“出勤登记表”、“缺勤幼儿联系”和“班级消毒记录”
8.园所安排专人负责“大型玩具使用登记册”的填写工作
9.按规定收集、登记、整理和归档园内的卫生保健工作的情况资料,发现传染病疫情况时,实行及时上报和信息采集措施
10.加强对幼儿日常晨检、午检等保健资料的登记及统计
11.园长为本园卫生保健信息收集第一责任人,园卫生保健人员为本园卫生保健信息收集的具体实施人,负责卫生保健登记与统计档案,确保信息及时、完整、准确
12.按上级业务指导部门要求及时填报卫生统计报表,并由本单位负责人批阅并签字、盖章后上报
13.资料的整理与分析:对全园的卫生保健登记与统计应定期进行整理分析,对幼儿体检、体测资料应有详尽分析和小结
对营养计算数据及时汇总分析,发现问题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