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老师职业道德修养 一个合格的老师,不仅应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懂得教育的规律,具有教学和教育的各种能力,而且必须还要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修养。这样才能在职业劳动中,提高自身的思想情操和道德品质,才能更加充分调动和发挥自身的积极性和制造性,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有所作为,有所前进,完成时代给予的教育任务。作为新世纪的幼儿教育工作者,同样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为培育适应 21 世纪进展需要的合格人才,有着不可推卸的重任。要成为合格的幼儿老师,胜任新世纪教育进展的要求,必修具备并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 每一位老师良好的道德人格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可能自发地形成,而是在后天的社会实践中形成的。老师只有在教育实践中,通过努力学习,认识到社会进展的规律和特点,了解到社会主义老师道德的内容和意义,并通过自身的修养,将认识内化为自己的道德情感、意志和信念,进而外化为自己的道德行为和习惯,才能形成一定的道德品质。尽管职业道德因人而异,但一般来讲,加强理论学习和教育实践相结合,虚心向他人学习,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有成效。 人们从事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需要有知识,这就必须学习,人们改造主观世界,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也需要学习。加强理论学习,是老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必要方法。首先,老师要仔细学习理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不学习理论,就不可能科学地、全面地、深刻地认识社会,认识人与人之间的正确关系,因而也就不可能形成正确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从根本上说,一个老师高度的社会主义师德觉悟正是以正确的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革命理想为指导的。只有确立这样的科学世界观,人生观,才能坚定不移地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和献身人民教育事业,自觉的把个人生命的意义、价值与人民教育事业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把教育和培育好幼儿,为教育事业作贡献,看做人生最大的幸福和欢乐,才能义无返顾,以坚韧不拔的精神,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为人民教育事业努力奋斗。 其次,在理论学习中深刻理解老师道德法律规范和要求,明辨道德是非,提高遵守师德法律规范和要求的自觉性。老师道德的法律规范和要求,则是社会道德在老师职业活动中的具体体现。它作为论理学的一个分支,从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根本利益出发,批判的继承了古今中外一切优良的师德传统,正确地回答了老师个人与他人、与集体、与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具体地向老师表明应该作什么,什么是善的,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