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存在问题的调研报告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和谐,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集中体现。伴随着经济的进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越来越重视生命的价值。但是,近年来,我市建设工程领域的安全生产现状与人们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因此,在构建“和谐__”的过程中,安全生产要落实科学进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科学管理”的理念,切实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同步、协调进展。不久前,笔者与市有关部门就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进行了一次调研,书面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召开了一次由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等单位参加的座谈会,举办了一次专家学者参加的咨询论证会,并到外地市考察学习。通过仔细思考,讨论,对造成我市建设工程领域安全事故的原因和隐患的对策,有了较为粗浅的认识。 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二是施工单位的责任。建筑施工企业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处于优势地位,其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直接影响到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力度。当前,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比例一直居高不下。原因主要有:一是未办理安全备案而擅自开工建设,规避监管。其次,工程发包给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或分包单位;第三,要求施工单位垫资,造成安全投入严重不足。第四,强迫施工单位抢工期,冒险施工等。第五,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对建设单位的约束比较笼统,责任不大。 ㈡建设单位的责任。建筑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发生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没有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安全技术交底不足。第二,施工单位通过转包、违法分包或挂靠等方式,将施工任务转包给根本不具备施工条件或相应资质的队伍和作业人员。第三,职工整体安全素养不高,一线职工尤其是农民工安全意识不强,基本安全知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较差。第四,施工单位为争取工程,对施工企业拒交安全措施费委屈求全,一旦中标,无法购置安全生产所需的必要设备、器材、工具等,于是能省则省,造成施工现场十分混乱,大大增加了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㈢监理单位的责任。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没有真正履行相关的安全生产监理职责。第一,施工单位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