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开展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影响进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部署和安排,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履职尽责、廉洁从政的意识,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着力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损害营商环境等违纪违法行为对抚州政治生态的严重危害,高度警醒、警钟长鸣,切实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定不移推动正风肃纪反腐,持续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夺取经济社会和疫情防控“双胜利”提供坚强保障。 二、目标要求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觉悟,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通过自查自纠一批问题、梳理起底一批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一批突出问题、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健全完善一套协同机制等举措,深化推动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我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推动我市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为夺取经济社会和疫情防控“双胜利”提供坚强保障。 三、整治对象 全市所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 四、整治内容 聚焦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吃拿卡要等行为,重点整治以下损害营商环境问题。 (一)行政审批方面:“只跑一次”等“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备案、确认等形式行审批之实; 并联审批不畅,作风简单粗暴,服务放率不高; 暗示推举、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 在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中设置障碍,以及“怕慢假庸散”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主要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政务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人防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二)行政执法方面:利用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谋利,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 对企业和群众投诉处理不及时,致使企业和群众正当权益受到损害; 以稽查、执法、检查为由,吃拿卡要,以罚代管,或重复多次对同一企业开展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经营;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税务局、市林业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