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合同范文汇编 5 篇质押合同范文汇编 5 篇 随着广阔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我整理的质押合同 5 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质押合同篇 1 出质人(甲方): 证件种类:证件号码:地址:电话:邮政编码: 质权人(乙方): 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电话:邮政编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乙方将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内与债务人(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基于主合同连续发生多笔债权,甲方同意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为上述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最高债权额和债权发生期间 1、1 本合同项下主合同的形式选择为: 乙方与主合同债务人签订编号为的《》,该合同与其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共同构成本合同的主合同; 乙方与主合同债务人在本合同 1、4 款约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内连续签订的多个合同(以下也称为具体业务合同)均为本合同的主合同。 1、2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的业务种类同主合同的约定。 1、3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币种(其中外币业务按发生日乙方挂牌的外汇卖出价折算)。 1、3、1 主合同债务人在任一时点使用中尚未清偿的所有本金数额不超过上述限额,但在上述限额内,主合同债务人对已清偿的本金额度可申请循环使用; 1、3、2 最高债权额仅为主债权本金的最高限额,在本金不超过上述限额的前提下,由此而产生的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范围内的利息、罚息、费用等所有应付款项,甲方均同意承担担保责任。 1、4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为至年月日。本条约定具有以下含义: 1、4、1 假如主合同中约定的业务种类为借款业务,则每笔借款的发放日均不超过该期间的届满日; 1、4、2 每笔债权的到期日以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日期为准,但均不超过该期间的届满日。 第二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2、1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保管质押财产、实现质权以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2、2 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应当从质押财产变现价款中首先扣除,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第三条质押财产 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