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琴教学中音乐表现力培育 摘要: 本文从听觉能力、知觉能力、感受能力三个层面分析音乐表现力的组成要素,重点探讨钢琴音乐教学中音乐表现力的培育途径,即加强钢琴作品内涵背景分析、引导学生掌握正确的钢琴演奏技巧、注重对学生钢琴音乐听觉能力培育、开展内容丰富的音乐艺术实践活动、全面提高学生钢琴音乐的综合素养。旨在通过本文讨论为高校钢琴专业一线教育者提供一定的借鉴,不断提高高校钢琴教学水平,达到提升培育学生音乐表现力的目的。 关键词: 高校;钢琴教学;音乐表现力 培育钢琴教学是高校音乐艺术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学生音乐素养的提升、艺术表现力的强化、综合能力的培育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纵观当前高校钢琴教学的现状来看,某些老师为了完成既定教学目标,缺乏对钢琴音乐作品内涵的深层次挖掘,忽视对学生音乐表现力的培育,进而影响学生钢琴演奏素养的根本性提升,难以将钢琴音乐的精髓呈现给受众。因此,在钢琴教学中加强对学生音乐表现力的培育则显得极为必要。对此,本文以浅谈钢琴教学中音乐表现力的培育为题,对其相关内容作出简要分析与着重探讨。 一、音乐表现力的组成要素 音乐具有独特性,若想进一步提高自身的音乐表现力则需要明确音乐的基本要素,学会弹奏音乐的技巧,借助精湛恰当的手法将自身的思想情感融入其中,从而彰显音乐的独特魅力。也就是说,若想实现音乐表现效果的最大化,则需要通过听觉、知觉、情感三方面的充分调动与有机结合,才可以发挥出音乐的表现力。具体来说,音乐表现力的组成要素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三方面: (一)听觉能力 敏锐的听觉能力是理解音乐情感、感受作者内心世界的重要方式,在演奏的基础上用心倾听自己的演奏声音。因此,在钢琴学习过程中要将听力训练放在首位,利于倾听音乐基础之上深化理解音乐内涵,从而感受整体的音乐效果,进而强化音乐的表现力。同时,在钢琴音乐作品倾听时,在停留自我演奏音乐的基础上,还需要善于从中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保持注意力的高度集中,最大限度发挥自身想象力,弹奏出表现效果最大的钢琴音乐作品。由此可见,声音的艺术表现以音乐为主要形式,需要借助耳朵听力功能的发挥得以实现,学生自身钢琴表现能力的提升更是需要建立在倾听的基础之上。 (二)知觉能力 音乐的知觉能力属于心理情感范畴,与学生自身的内心活动紧密联系。因此,在钢琴演奏过程中若想实现表现效果的最大化,则需要精准客观的推断音响,在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