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药品采购、验收、陈列与销售管理制度 编号:ZLXYXTZD01药品采购、验收、陈列与销售管理制度起 草 人:XXX审 核 人:XXX批 准 人:XXX批准日期: 2025 年 04 月 15 日生效日期: 2025 年 04 月 20 日版 本 号: V1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我单位得药品采购、验收、陈列与销售工作,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法律规范〉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与相应条款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零售药品采购、验收、陈列与销售工作
第三条 我单位药品采购、验收、陈列与销售岗位人员分别执行本制度所列得相关规定
第四格 营业场所得各岗位工作人员,着装干净卫生得工作服,开展工作
第五条 药品采购,应按下列要求进行:(一) 采购活动前,应先:1
确定供货单位得合法资格;2
确定拟采购入药品得合法性;3
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得合法资格,并留存其以下资料:3
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得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3
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与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得授权书,授权书载明被授权人得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授权销售得品种、地域、期限
供货单位与供货品种得相关资料
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质量保证协议内容至少包括:4
明确双方得质量责任;4
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得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4
供货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开具发票;4
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4
药品得运输质量保证与责任;4
质量保证协议得有效期限
若为首营企业与与首营品种,采购人员应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经质量管理员与质量负责人批准后,再开展采购活动
首营企业得审核,应索取并加盖其公章得原印章得以下资料,并确保资料真实有效
〈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5
营业执照(新版)复印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