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得发生,确保人身与财产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适用范围集团内各单位、各部门、各人员及在集团内承包或分包得各单位、及人员。第二条 管理部门及人员安全部(集团)、分管安全副总及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第三条 管理职责(一)安全部1、 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安全生产奖罚制度》;2、 配合监察部、审计部做好罚款金额审核、监督工作;3、 复核<安全生产违章处罚汇总表>并报至相关财务部,<罚款单>存档;4、负责对安全管理人员得教育、培训、指导。(二)各单位、项目负责人1、 配合、支持安全部、安全管理人员工作;2、 负责每月 2 6日前对<安全生产违章处罚汇总表>进行审批;3、 负责对所辖范围内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得教育、培训、监督、检查。(三)各单位、项目分管副总1、 负责对每月<安全生产违章处罚汇总表>进行审批;2、 负责对分管单位、项目执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得情况进行监督。(四)分管安全副总1、了解每月安全生产违章处罚情况;2、 负责对安全部、安全管理人员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第四条 监督、检查(一)安全部负责对安全管理人员执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对各单位、各项目得安全监督检查,每周不得少于一次;(二)安全部负责对安全管理人员工作状态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对各单位、各项目得安全管理人员得监督检查,每周不得少于一次;(三) 安全部负责对所开具罚款单得真实有效性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四)监察部负责对安全部《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罚款单得执行进行跟踪。第五条 处罚原则(一)依据谁监督检查,谁处理得原则;(二)依据“谁主管,谁负责“得原则;(三)对各相关单位得部门领导与责任人进行处罚得原则。第六条 处罚程序(一)由相关单位得安全员提出罚款单,安全负责人复核;(二)安全员负责汇总每月违章处罚,项目负责人审批;(三)罚款单及当月违章处罚汇总表于每月末报安全部,安全部核对后将汇总表报相关财务部进行扣款,罚款单安全部留存。第七条 处罚细则(一)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清、无针对性、未履行签字手续施工得,施工单位每次罚款5 00 元;(二)进入施工现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上岗作业者(以教育登记卡为依据)施工单位每人次罚款 100 元;(三)特种作业人员未根据规定经专门得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操作证,上岗作业得,施工单位负责人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