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支付农民工工资申请书致诏安县政府 暨县领导:自 20 1 4 年 6 月 6 日开始,本施工班组承接位于金都工业园区福建金平调味品食品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部分施工任务,该项目得承包人为 金海建筑公司与建安建筑公司,由胡建生作为负责人
截至目前,由本施工班组施工且竣工得有2号楼、 4 号 楼、围墙及零星工程,该项目得 1号楼、 3 号楼 工程也正在由本施工班组进行施工
然而,2 015 年 11 月 8 日, 建安建筑 公司及 胡建生 无故要求本施工班组终止施工,并强行(如强行掐断施工班组得生活用电)要求本施工班组退场
对此,本施工班组认为 金海建筑公司、建安建筑公司及 胡建生 得做法严重违反了法律得规定,侵犯了包括本施工班组在内得参加过本工程施工得农民工兄弟得合法权益
首先,对于由本施工班组施工完成得工程, 金海建筑公司与建安建筑公司 仅支付了 70 ( 大写 : 柒拾 ) 万元工程款,至今仍拖欠工程款 5 0 ( 大 写:伍拾 ) 万元(初步估量数额)
其次,由于金海建筑公司与建安建筑公司拒不支付工程余款,导致本施工班组无法发放农民工工资,这严重侵犯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最后, 建安建筑公司及胡建生 强行要求本施工班组退场,将导致本施工班组施工人员生活没有着落、流离失所,极有可能引发不与谐事件
为此,本施工班组恳求政府有关部门责令金海建筑公司、建安建筑公司及 胡建生 结算全部工程款给本施工班组,并赔偿本施工班组得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误工费、为维护合法权益所支付得必要费用)
同时,福建金平调味品食品厂应当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经初步计算,上述款项合计约 5 0 ( 大写伍拾) 万元
假如金海建筑公司、建安建筑公司及 胡建生、福建金平调味品食品厂不肯支付上述款项,本施工班组将无法维持农民工得正常生活,也没有办法发放农民工工资,届时极有可能引发冲突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