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无犯意则无犯人(Non reu nisi mens sit rea)是英国人用拉丁语表述的法律格言,其含义是,假如行为人在实施刑法禁止的行为时不具有犯意,那么,其行为就不构成犯罪,行为人就不是犯罪人,对行为人就不能适用刑法
大陆法系国家刑法理论通说认为,犯罪的成立条件是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与有责性
因此,上述格言用大陆法系国家刑法用语可表述为,没有责任就没有刑罚(Nulla poena sineculpa),这种观念在现代刑法理论中称为责任主义
”责任主义强调责任是刑罚的必要前提,刑罚存在的前提就是必须有责任的存在
也就是说必须是具有责任能力的人,在故意或过失的情况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才受惩处
假如缺乏故意或过失就是没有责任,就不应该受惩处
而在现实生活中,行为人在由于醉酒或者其它自招原因所导致的无责任能力状态或者限制责任能力状态下实施的危害行为屡见不鲜,对于这种行为减轻处罚甚至不予处罚,则无论从国民的情感来说,还是从国家的刑事政策角度来讲都是不能容忍的
假如对之予以处罚,则又与责任主义原则相冲突
原因自由行为理论的出现,对这个两难问题作出了相应的回答,但由于其理论本身就是一个极具争议的话题,因此关于原因自由行为的责任基础也是观点不一,具有较强的探讨价值
原因自由行为的涵义
原因自由行为的概念
行为人陷入的精神障碍状态的范围如何界定
原因自由行为主体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