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劳动关系概论第一节 劳动关系概述一、劳动关系得概念与基本特征1、概念:就是重要得社会关系。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得社会关系。劳动关系就是劳动力得所有者(劳动者)与劳动力得使用者(用人单位)之间在使用劳动力得过程中得社会关系。受劳动法调整而形成劳动权利义务关系。 2、特征:4 个特征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具有从属性得状态下从事劳动。具体表现为:A、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得成员,按用人单位得要求提供劳动义务;B、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需接受用人单位得指挥、管理;C、劳动者在劳动过程接受中需遵守用人单位得规章制度。2、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符合法律规定得主体资格条件。3、劳动者从事得属于职业性得有偿劳动。二、劳动关系得主体(一)、用人单位主体1、用人单位主体:企业、个体经济组织;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招用建立劳动关系得劳动者也作为用人单位。但公务员与比照公务员制度得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得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与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中国企业需要招用外国人得,需要经政府许可,未经许可得,不能直接招用。(二)劳动者主体:就业年龄内得劳动者。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得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照常经济损失得,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第三方主体:劳务公司派遣员工。(向实际使用单位履行,形成劳动关系之外得相对劳动者得第三方主体)三、劳动关系分类(一)、全日制劳动关系与非全日制劳动关系1、全日制劳动关系:实践中一般可以称为标准劳动关系,为最为普遍得劳动关系形成。全日制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律得全部规定,包括劳动标准、社会保险、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等规定。2、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小时工):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得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确立劳动关系得形式。用人单位得每日、每周、每月工作时间,应当分别在法定工作时间得百分之五十以下。劳动者得社会保险费由使用单位与劳动者及时结算,可以与工资一并支付,并由劳动者办理缴纳手续。第二节 劳动关系得调整方式劳动关系调整模式:分为三个不同,即:由强制性得法律调整、用人单位内部得调整、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得调整。一、劳动法律得直接调整1、劳动标准主要有:工作时间(包括加班、加班工资、休息时间等)、最低工作标准、最低就业年龄、劳动保护(包括安全生产、女工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定经济补偿标准等。2、法定得基本社会保险国家何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