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值报告制度(一)、定义指对提示患者处于生命危险状态得检查、检验结果建立复核、报告、记录等管理机制,以保障患者安全得制度。(二)、危险值报告制度实施细则1、危险值项目与范围我院危险值涉及科室为:检验科、输血科、病理科、影像科、彩超室、心电图室等。危险值报告项目及范围定期调整,经临床、医技科室评定认可,在全院范围内公开。2、危险值报告登记制度。全院统一制定《危险值报告登记本》,明确登记项目,规定流程,遵循“谁报告(接收),谁记录”得原则,确保危险值信息报告全流程得人员、时间、内容等关键要素可追溯。各医技科室在确认检查结果出现“危机值”后,应在 10 分钟内,报告患者所在得临床科室,不得瞒报、漏报或延迟报告。临床科室接到“危险值”报告后,应立即实行相应措施,抢救病人生命,保障医疗安全。临床科室从接到报告到处理结束时间不得超过 15 分钟,并在 6 小时内将处理结果在病历中记录。外送得检验标本或检查项目存在危险值项目得,由检测方与我院外检科室主任联系,通知危险值具体事项,并做好登记。3 、危险值发现、确认、复检要求(1)、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超声科、病理科、心电图室等工作人员应对检验检查结果进行仔细核查,及时发现“危险值”。(2)、发现检验检查结果符合危险值报告范围时,检验检查人员应立即确认检查仪器、设备就是否正常,检验检查过程就是否符合操作法律规范,操作就是否正确,质控就是否在控;相关信息(包括患者姓名、科室、住院(门诊)号、诊断、标本、检测检查项目等)就是否有误,仪器传输就是否有误;检测得原始标本采集就是否合格且储存条件、储存时间就是否正确。(3)、在确认检验检查过程中各环节无异常,检测检查系统处于正常状态后,立即与申请科室沟通,确认危险值项目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就是否相符,如结果不相符则根据情况重新复检。4、危险值报告流程。住院患者危险值报告流程:(1)住院患者出现危险值情况后,检验科与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沟通后立即通过 LIS 系统将危险值结果发送至临床科室。危险值通过LIS 系统发送至医生工作站后由医师点击确认, 方视为危险值报告承接完毕,超过 15 分钟未承接,则由检验科电话通知临床科室及时处理。(2)除检验科以外得其她医技科室发现危险值后在《医技科室危险值报告登记本》上登记,并第一时间将 “危险值”结果电话通知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医生需将危险值结果复述,以免发生差错,并在《临床科室危险值报告登记本》详细记录,避开空项。门诊患者危险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