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资料,核准通过。未经允许,请勿外传!文山州马关县咪湖河一级电站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建设单位:马关咪湖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评价单位:云 南 大 学二零零五年十二月1. 总则1.1 任务由来拟建咪湖河一级水电站位于马关县与河口县的界河—咪湖河中段,堡堡寨村民委寨脚,属无调节径流式引水电站。最大水头 128.6m,设计水头 124.5m,设计流量 4.0m3/s。咪湖河属红河流域泸江水系,系响水河下游段右岩一级支流,全流域位于东经 104°00′″--104°18′02″,北纬 22°47′20″--23°04′34″,流程 50.2km,径流面积 504km2。拟建的咪湖一级电站,距马关县约 40km,坝址以上河长 35.2km,集水平积 305km2,年平均流量10.4m3/s,总装机 4000 千瓦(2×2000 千瓦),年发电量 2660 万度,年利用小时 6500 小时。该电站主要由拱形浆砌石阶梯溢流重力坝、引水渠道(其中隧洞长 293m)、压力前池、泄水槽、压力钢管、主附厂房、升压站、厂区道路、尾水工程等枢纽工程组成。初步估算工程静态总投资为 5041.42 万元。拟建项目属水电工程,对开发利用水能资源,促进当地经济进展具有积极的意义。同时也应看到,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行期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为保护环境,减缓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使项目的建设能发挥更大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以及我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电站建设单位委托云南大学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进行了收资和现场踏勘,编制了《文山州马关县咪湖河一级电站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报告书根据电站建设方案结合本工程及工程区域环境特点,分析工程建设及运行对环境可能的影响,并针对不利影响程度和范围,提出减缓和避开不利影响的防治对策。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以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对工程可行性提出明确结论,为本工程决策、设计和管理提供依据。1.2 编制依据1.2.1 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8)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2)《中华人民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