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修改第一章 总 论1.1 项目概要1.1.1 项目名称凤台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1.1.2 承办单位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由凤台县人事局和凤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并而成。位于凤城大道新政务新区,下设 10 个职能股室及 11 个二级机构、17 个乡镇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所。单位现有在编人员 126 人,办公地点位于县城县政府及劳动保障大厦,办公面积约 4000 平方米。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全县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进行业务管理和指导。1.1.3 项目负责人黄政1.1.4 项目类型新建1.1.5 项目建设地点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拟建地址位于凤台县凤凰湖新区,4个乡镇分别是顾桥镇、丁集乡、尚塘乡和杨村乡。1.1.6 建设内容根据《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法律规范》(试行)规定,项目规划建设 1 个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和 4 个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总建筑面积 5200 平方米,其中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4000 平方米,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均为 300 平方米,配套建设电气、弱电、给排水、消防、装饰装修等设施。1.1.7 项目总投资与资金来源1.1.7.1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 936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849.3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2.1 万元,预备费 44.6 万元。1.1.7.2 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 936 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资金 374.4 万元,地方财政配套 561.6 万元。1.1.8 项目建设期限本项目建设期 18 个月,即 2025 年 7 月~2025 年 12 月。1.2 编制依据与讨论范围1.2.1 编制依据(1)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的通知(发改办就业[2025]761 号);(2)《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法律规范》(试行);(3)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4)《淮南统计年鉴》2025 年;(5)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试点的通知》(劳社部函[2025]110 号)(6)《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试点方案》;(7)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1.2.2 讨论工作的主要范围根据任务的要求,报告仔细调查讨论项目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的现状、项目的建设条件、建设规模、建设资金等。通过定性分析,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实施的可能性。其主要内容如下:(1)通过对项目规划的讨论,推举项目的建设规模、方案,论证项目建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