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电厂水资源论证工作大纲安徽淮河水资源科技有限公司2025 年 4 月审 定:谭炳卿项目负责人:沈 宏主要编写人员:谭炳卿 沈 宏 程西方王 成 王天友 梅 梅苏丽华 李 国 徐时进平克健 彭顺风 王 晖汪跃军 王 浩 赖晓珍宿州电厂水资源论证工作大纲专家咨询意见受项目业主单位中国华电集团和宿州市计划委员会的委托,安徽淮河水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 日在蚌埠主持召开了《宿州电厂水资源论证工作大纲》(以下简称《工作大纲》)专家咨询会。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科学讨论院和中水淮河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原淮委规划设计讨论院)的 7 位专家(名单附后)以及项目承担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与会专家听取了项目承担单位关于《工作大纲》的汇报,进行了仔细讨论,提出以下咨询意见:一、中国华电集团宿州电厂 4×600MW 发电机组建设项目,利用当地的煤炭资源进行火力发电,对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煤炭生产与利用的布局、缓解华东地区缺电局面、促进区域经济的进展具有重要意义。二、根据水利部、国家计委发布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为深化讨论该项目用水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保障建设项目的合理用水要求,以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进展,必须开展该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三、《工作大纲》编制的依据和采纳的标准正确,确定的论证范围合理,思路清楚,方法可行,内容全面,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满足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要求,可作为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的依据。四、宿州市属水资源缺乏地区,当地地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程度较高,根据建设项目分期实施意见和第一期工程的建设计划,考虑到建设项目所处的位置和宿州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与规划,《工作大纲》确定以第一期工程作为本次水资源论证的重点是切实可行的。五、建议1、鉴于本项目论证的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资料收集内容多、范围广,并涉及不同部门与行业,收集资料的工作重点是已有规划和有关讨论成果;2、第一期工程的取水水源,应充分考虑当地地表水源、地下水源和宿州污水处理厂的中水回用水源;第二期工程的取水水源应立足于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实施后的供水;3、项目委托单位应抓紧时间提供建设项目详细的地表水取水口、地下水取水方案和用水合理性分析所需的有关资料,以利于工作开展;为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应适当增加工作时间。 专家组组 长: 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