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编制单位: 编制时间:二0一0年十一月第1章 总则######市蔬菜有限公司所属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始建于 1991 年,位于######市世昌大道93 号,先后进行了三次较大规模的扩建改造,目前拥有近 26000 平方米的交易场地,5800平方米的商业网点,6000 平方米的停车场,市场年交易量 4.8 亿公斤。投产运营十八年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不断发挥商贸流通行业主渠道作用,承担着全市 80%以上的蔬菜水果及部分农副产品的供应,为丰富市民的菜篮子和企业的进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由于######地区长期以来农业经营生产的局限性,农民在农副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有较大的盲目性,而现有的农村服务体系大多是依靠行政区域建立的,服务范围狭窄,规模小,功能单一,技术手段落后,现在已不能满足宽阔农户对市场信息的需求。因此,加快本项目的搬迁扩建已迫在眉睫。本项目批发系统的建立使农副产品运输的时间更加节约,大大提高了农产品的鲜活度,由此提高了竞争力。本项目对改变本地区农业‘双弱’(农业中最弱的是批发,批发中最弱的是农产品)具有十分要的指导意义,将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蔬菜有限公司竟得位于@@@444 村西、99 荣路南、疏港路高架桥东地块,出让土地面积为 117848 平方米(176.772 亩)(国土告工字【2025】30 号宗地编号 GHC-2025-010)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开发商######市蔬菜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5 日委托 1111 编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我司接到委托后,在组织人员完成现场踏勘,收集资料与分析的基础上,依据项目性质、污染特征和区域环境状况,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该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此次评价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25)为指导,以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环保部门规定的评价标准和保护目标为依据,结合本项目和地方环境的特点,通过调查、监测和预测评价,客观地反映项目在兴建和运行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为决策提供依据,使污染物排放执行“总量控制”、“清洁生产”、“达标排放”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项目的污染物排放量,使本项目投入营运后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促进当地经济、环境、社会三个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