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参加单位(一)项目名称1、项目名称年精深加工 500 吨人参产品产业化。2、项目概述本项目以人参为主要原料,利用自有知识产权---《利用次第法提取人参精油及人参皂苷单体的方法》发明专利技术,以人参精深加工为突破口,加强人参价值深度开发,已实现专利技术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生产出人参精油、人参皂苷单体等多种人参功效成分产品;利用人参中不同的功效成分讨论开发出人参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等系列人参产品,其中保健食品已实现产业化生产,整套生产技术国内首创,水平国际领先。本项目目前处于进展阶段,完成了专利技术《利用次第法提取人参精油及人参皂苷单体的方法》到产业化生产人参精油、人参皂苷单体产品成果转化;以及用人参皂苷单体为主要原料,产业化生产吉福参牌人参滴丸保健食品的科技成果转化,该产品已于 2025 年 3 月上市,当年就实现产值1.4 亿元,销售收入 8500 万元,上缴税金 1000 余万元。本项目由吉林吉福参生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承担完成,估计总投资 3 亿元,已经完成投资 1.62 亿元,项目执行期间估计再投资 1.38 亿元;该部分资金公司自筹,由新增利润再投资(项目执行期间,公司估计累计实现销售收入 8 亿元,累计新增利润 1.6 亿元,其中新增利润的 86.25%用于项目再投资)。项目估计 2025 年完成,2025 年达产,达产当年估计实现销售收入 5 亿元,利税 15573 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 6.55 年,总投资收益率 36.41%,盈亏平衡点 50.61%。本项目环保、无污染,能够解决 500-800 人就业,可给 500-1000 万消费者送去健康,同时可带动人参产业上下游进展,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本项目的实施贯彻了吉林省科技人参、药食同源的进展方针,项目完成必将对我省人参产业起到明显的示范和带头作用,对促进人参产业的产业化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本项目符合“双十工程”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重点支持条件:围绕我省人参特色产业,技术先进,已取得重要成果,实施后能够形成规模化生产能力,可产生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科技成果转化。(二)项目承担单位1、项目承担单位吉林吉福参生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承担单位简介吉林吉福参生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集研发、生产、营销为一体的人参生物高科技企业,吉林省、市政府重点招商引资的人参生物高科技企业。公司注册成立于 2025 年 12 月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