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问题整改制度XXX 项目部质量问题整改制度工程质量问题是由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质量缺陷引起,在工程施工过程 中,必须掌握如何防止和处理施工中出现的不合格项和各种质量问题凡是在施 工中,发生质量不符合的、成品保护不合格的、质量超标不符合法律规范的、不符合 外观检验需要修补的,以及由于装卸、搬运、操作和保管不当,造成设备、材料 损坏但可以处理的,均属质量问题。一、重大质量问题和一般质量问题的划分1、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重大质量问题:(1)房屋及构筑物的主要结构成品被破坏需要修补;(2)超过法律规范规定的基础缺楞少边、建(构)筑物几何尺寸超出法律规范允许 的范围、结构开裂或主体结构强度不足就拆模的;(3)影响结构几何尺寸和建筑物美观的或造成可修补的缺陷;(4)影响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5)一次返工经济损失金额在 10 万元以上。2、一般质量问题: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 1 万到 10 万元;3、质量问题损失金额指:因返工而造成得损失,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 械台班费和一定数额的管理费。二、质量问题的检查和处理原则各类质量问题的检查分析和处理工作,都应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 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总结经验和实行防范 措施不放过;造成质量事故的人员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当施工而引起的质量问 题在萌芽状态,应及时制止,并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艺。三、质量问题的检查和处理程序1、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备或材料有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向施工负责 人和项目部汇报,项目部应当及时向监理汇报,并由监理会同建设单位以及供货 商组织调查分析,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签署意见,项目部专职质检员应做好《设 备质量问题处理记录》《材料质量问题处理记录》等记录,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后 将结果补充到记录当中,根据具体情况填写。2、对监理或公司质量部检查出来的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问题,施工人员应 及向施工负责人和项目部汇报,项目部应根据《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公司质量 部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的内容和要求实行足以保证后续工程施工质量的有 效措施对质量问题进行补救处理,并由专职质检员填写相关记录将处理结果以 《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或《质量整改回复单》的形式报监理单位和公司质量 部备案。3、对在工程自检或巡检中检查出的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问题,施工负责人 和专职质检员应及时向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