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三方协议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乙方(卖方): 身份证号:丙方(买方): 身份证号:甲方、乙方自愿将其地址为: 期房一套转让给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双方就具体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一、所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乙方将以其名义购买的位于 房屋转让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约为 (最终以房产证为准),房屋结构、方位、内部装修、设计及交房时间、办理产权证时间等以甲方、乙方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为准。 二、转让价款 1.甲方、乙方所购房屋单价为 元/㎡,总价为 元整,丙方除购房款外另向甲方和乙方支付房屋转让费 元,共计 元整。甲方和乙方同意根据此单价和总价转让给丙方。 2.该房应缴纳的购房款和相关税费由丙方全部承担,甲方、乙方在接到付款要求时,及时通知丙方,丙方接到甲方或乙方通知后应及时支付购房款。3. 因甲方和乙方为名义购房人,丙方为房屋实际所有人,甲方和乙方有义务办理好房屋买卖中的所有手续。甲方取得的《购房合同》、交纳房款的收据和发票、交纳税费的票据、产权证及与购房有关文件,应在取得 日将上述原件交付丙方。 三、房产交付 甲方和乙方接到开发商交付通知后,应通知丙方一起验房,并按开发商与甲方和乙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标准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和乙方应责令开发商整改,直至符合合同约定后才能收房。甲方和乙方收房后,应将该房交付丙方,由丙方占有和使用,同时丙方获得该房的所有权并享有一切权益。甲方和乙方应协助丙方办理装修及物业管理方面的一切手续。 四、办理过户手续约定 甲方和乙方应按《购房合同》的约定办理房产证,并承诺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 5 年内将产权证过户到丙方名下。如政策允许提前办理过户手续的,甲方和乙方在接到丙方通知后 10 日内与丙方一起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丙方承担。 五、特别约定 1、甲方和乙方保证在办理产权证时,产权证上只能是甲方或乙方名字,不能将其他人列为共有人,并保证能根据本协议约定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2、未经丙方同意,甲方或乙方不得将房产证挂失及将房产转让、抵押或因甲方原因被查封等,保证该房产无权利瑕疵(银行按揭贷款设定的抵押除外)。 3、如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乙方将房产抵押给丙方,甲方和乙方应予办理。 4、房产交付时有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原购房合同及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