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分娩期间糖尿病和高血糖患者的管理(全文)主要建议任何类型的糖尿病孕产妇,在确定临产或择期剖宫产早上,应开始每小时 监测一次血糖(毛细血管、快测或连续动态血糖监测 CGM )。若为全身麻醉, 在完全清醒前应每半小时监测一次血糖。由于缺乏随机对比试验证据,产程中的血糖值(毛细血管、快测或 CGM) 可控制在国家健康和优质护理讨论所 NICE)指南提倡的 4.0-7.0 mmol/L 或更宽松的 5.0-8.0 mmol/L 范围。部分 1 型糖尿病、2 型糖尿病或妊娠期糖尿病(GDM )的孕产妇可能需 要接受可变速率胰岛素静脉注射 VRIH)以达到目标血糖水平。本指南附 有预先打印的处方表和指南示例。正接受胰岛素泵治疗或使用自动胰岛素 输送系统的孕产妇,在类固醇治疗后、产时和产后,可选择继续使用胰岛 素泵或根据 CGM 水平输送基础胰岛素的自动闭环系统。使用 VRIII 的目标是达到妊娠目标范围内的血糖水平(4.0-7.8 或 5.0-8.0 mmol/L)。我们是根据毛细血管血糖来调整 VRIII 的剂量。若孕产妇正在 吃喝,则在开始使用 VRIII 时继续使用餐时胰岛素。若使用 VRIII,默认的液体为 5%葡萄糖和 0.9%生理盐水及 0.15%KCL, 滴速为50ml/h。根据临床需要(如出血等)可增加静脉补液。一旦胎盘娩出,将 VRIII 的使用率降低 50%或改为最低速率。需胰岛素治疗的 1 型和 2 型糖尿病孕产妇,产后需糖尿病专科团队协助调 整胰岛素剂量。产后胰岛素剂量可比早孕期末所需的剂量少 25%。1 型糖尿病孕产妇患严重低血糖的风险增加,尤其母乳喂养期间,应在餐 中、母乳喂养期间或之前补充碳水化合物或零食。建议每次母乳喂养前和 睡前的血糖水平>6.0 mmol/L。糖尿病的孕产妇在胎盘娩出后应停用降糖药,且至少监测 24 小时的毛细 血管血糖以排除糖尿病。孕前 2 型糖尿病且正在母乳喂养的孕产妇可在出生后服用二甲双胍,但应 避开其他服降糖药物治疗。需类固醇治疗的孕产妇,应定期监测毛细血管血糖(BG)水平,可能的情况 下可快测或 CGM 。可通过胰岛素皮下注射或增加每日胰岛素多次注射 MDI )或持续胰岛素 皮下注射(CSII)总剂量(一般增加 50%)以控制使用类固醇期间的血糖 (4.0~7.8 或5.0~8.0 mmol/L)。假如 BG 水平连续两次高于目标值,可用 VRIII 控制高血糖。详细建议最新的 NICE 指南建议(1):所有糖尿病孕产妇在分娩期间每小时监测血糖,确保血糖值维持在 4.0-7.0 mmol/L 之间。1 型糖尿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