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重庆市涪陵区医疗质量检查原则(三级医院)检查单位(盖章):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检查得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控制措施评价原则分值评价细则评价措施备注一、质量与安全 管 理 组 织(10 分)(一)医院质量管理组织有健全质量管理体系,院长是第一负责人
1、医院至少应建立: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医疗技术与手术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
组织健全1缺 1 个扣 0
查阅资料2、各委员会有明确职责与构成人员
各委员会职责明确,人员构成合理1职 责 不 明 确 扣 0
2分;人员构成不合理扣 0
2 分查阅资料3、由院长担任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统一领导和协调各有关委员会工作
院长每六个月主持召开至少一次以上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讨论全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筹划,总结分析工作开展状况
修订或制定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实行方案≧1 次/年,定期专题讨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1 次/季度;定期深化临床一线查房≧1 次/季度;靠前指挥和处理重大医疗纠纷;定期听取医疗服务质量状况汇报≧1 次/季度;审查职能部门和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汇报≧1 次/年
院长担任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主 任 委员,统一领导和协调各有关委员会工作
开展活动真实,资料保留完整1缺一次会议、缺一次检查记录扣 0
查阅资料4、分管院长牵头制定全院年度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筹划,开展活动真1检 查 记 录 缺 1 次 扣查阅资料组织修订或制定医疗管理规章制度、法律规范、实行方案和医疗质量考核指标≧1 次/年;组织各质量管理委员会专题讨论质量与安全工作≧1 次/季度,监督医疗服务管理职能部门贯彻医疗关键制度、医疗常规和技术法律规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