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XX 区秋季学期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及省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印发的《XX 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5 -2025 年)》、《XX 省人民政府食药安办关于开展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XX 市人民政府食安办关于开展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守护好青少年儿童生命健康,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现就秋季学期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结合疫情防控和日常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加强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确保秋季学期不发生重大校园食品安全事故。二、工作内容(一)组织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督促辖区内的学校(幼儿园)开学前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已开学的学校及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严格落实每周一次的食品安全自查,重点自查疫情防控措施、许可管理、信息公示、制度管理、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设施设备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疫情防控措施等关键环节。所有学校开餐前要对食堂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清理库存食品,及时处理过期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的食材;对餐用具进行彻底清洗消毒,保障食品加工安全。开学后,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市监食经〔2025〕68 号)中关于学校及相关餐饮企业应每周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的工作要求,组织安排辖区内各类学校、涉校餐饮企业每周定期开展自查并上传自查报告。同时,督促学校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情况。一是检查上下学时段校园周边 2 米范围内是否有流动食品摊贩,食品经营者是否存在无证经营、卫生状况差等情况。二是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购买使用过期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等,是否使用和售卖“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等。三是检查校园周边餐饮店、校外“小饭桌”的经营许可信息、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环境卫生、原料采购、进货查验记录、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情况。四是检查校园周边酒类经营者是否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标志。重点解决校园周边无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