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原告: ,男,汉族,19 年 月日出生,住址:市/县。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被告::,男,汉族,19 年 月 日出生,住址:市/县。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案由:民间借贷纠纷。诉讼请求:一、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 元及利息(利息根据 计算,从 年月日起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利息暂计至年月日为元);共计元。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及理由:被告于年月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币共计元,并向原告出具了相关借款凭证,同时原被告双方约定借款利息根据 支付。但时至今日,被告从未按照约定向原告支付过利息,甚至迟迟未归还本金。原告为此曾多次催告被告归还借款,但被告至今分文未付,给原告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综上,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相关法律之规定诉至贵院,请求贵院依法判如诉请!此致人民法院具状人(签名或者盖章)年 月 日民事起诉状原告:张 ,男,1973 年 9 月 26 日生,汉族,大学文化,系 A市 A 限公司经理,现住 A 市 A 地 A 小区,电话: 被告:李 ,男,1982 年 7 月4 日生,汉族,大学文化,系 B 公司经理,现住 A 市 B 地 B 小区,电话:。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所借原告本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 ),并支付该款 2025 年 4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 的约定利息伍仟贰佰贰拾元整(¥ 5,220. );2、判令被告赔偿因其逾期还款所致原告的经济损失;3、因本案诉讼所支一切费用均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被告间系老乡加朋友关系,两人来 A 市工作、创业均已数年。2025 年 4 月 11 日,被告因在 A 市买房资金不足向原告提出 借款。原告因资金紧张,无钱可借,可又碍于被告面情,遂从朋 友处拆借了 3 万元转借给了被告。当时,被告为原告出具了借条, 借条上载明:借款 3 万元,月息贰分,本息将于 2025 年 12 月 31日前还清。2025 年 1 月,借期届满,被告分文未还。此后,原告曾多次 催要,被告总以它由推拖,至今仍未还分文。由于被告至今不能 归还上述借款,致使原告所借朋友款项至今也无法归还。为了尽快解决上述“三角债”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现依《合同法》第 196 条、《民事诉讼法》第 119 条之规定具状诉于贵院,请求贵院立案准状,判如所请!此致A 市 A 区人民法院具状人: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