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世纪唐代两税法讨论评述 唐代实行的两税法,作为一场赋役制度变革,从酝酿到实施历时不过半年左右却对当时和后世产生了巨大和深远的影响其中包含着丰富而深刻的历史内容,是 20世纪众多学者瞩目的重大课题
1920 年,胡钧《中国财政史》首次从财政学的角度评述两税法的五大优点,开本世纪讨论两税法之先声
此后,讨论成果迭出
1933年庄心在首先以《杨炎及其两税法》为题发表专文
50—60 年代,日野开三郎发表一系列论文,后收入《日野开三郎东洋史论集》第 3 卷《唐代两税法讨论·前篇》与第 4 卷《唐代两税法讨论·本篇》
他的讨论涉及面较广,自成体系,对推动两税法讨论起了良好作用
80 年代以来,张泽咸《唐五代赋役史草》和郑学檬主编《中国赋役制度史》均对两税法列有专章吸纳已有讨论成果并加以己见
船越泰次则先后发表《两税法讨论史》四篇,所收集中国和日本学者的有关讨论论着目录最为完整,并且简要介绍有关论点,是了解20 世纪两税法讨论学术史的必读之作
20世纪关于两税法的讨论成果,可归纳成四个方面
一、两税法改革的背景与目的 杨炎在建议实施两税法的奏疏中,对改革的背景已有概括的说明
不过,唐朝采纳其建议而行两税法改革的社会背景和目的其实都要比杨炎所陈说的复杂和深刻许多在 20 世纪,学者在前说的基础上,试图运用新的理论、实行新的角度作进一步的阐述
他们经过争鸣,互相补充和启发,视角逐渐多样化,认识也逐步全面和深化
第一,关于改革的经济背景
首先是唐代土地制度变化与赋税制度变革之间的因果关系
这是自宋代以来的传统视角,20 世纪学者进一步加以论证分析
1930 年,陈登元《中国土地制度史》“口分世业之制废而为两税”一节指出,天宝以后土地制度的混乱,“遂以影响唐之赋税制度”,“吾人固认定两税为均田制度破坏之结果而不以两税为破坏均田者”
稍后类似的说法不少,如万国鼎《中国田制史》上册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