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及财务顾问协议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公司地址: 电 话: 对接负责人: 对接负责人电话:乙 方: 董事长(总裁):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电话: 公司地址: 全国统一服务电话: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得基础上,达成本协议:第一条ﻩ释义1、甲方同意为其(含旗下、关联公司)(甲方现有得将接受融资或并购得一个或多个公司、或计划将这些业务重组为融资专门设立得作为融资主体得新公司,以下统称“甲方”)进行股权融资,以更好地促进公司得长远进展
若甲方在甲方现有公司之外为本次融资专门设立融资主体,在该主体成立后,新融资主体将自然继承本协议中甲方权利义务,同时,甲方将在新主体成立后五个工作日内以新得融资主体与乙方签订相同条款得财务顾问协议
乙方拥有资本成功运作经验、投资人数据库与客户资源,同意为甲方提供企业融资过程中得专业顾问服务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与真诚合作得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独家担任其引入股权融资或并购财务顾问事宜,双方达成本协议:第二条 乙方提供得顾问服务内容1 、第一阶段 : 引入本轮投资人 1、1、资料得准备:协助甲方修改及配合完成融资过程所需要得相关资料,包括融资或并购商业计划书、财务模型、融资估值方案以及涉及到融资或并购得相关业务、财务、法务等方面资料
同时乙方应站立在投资机构得角度对甲方战略定位、商业模式、产品与服务、市场与营销、壁垒与竞争力、团队结构等方面给出意见与建议
1、2、路演得安排:根据甲方融资或并购意向,起草并提出适合投资于甲方得投资商列表及名单,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对投资机构得路演
1、3、意向得达成:配合甲方得意向投资人对甲方进行外围尽职调查,并积极协助甲方获得投资方得投资意向书(即 T e r m Sh e e t),同时站在甲方立场上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