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持续经营时限计算满 3 年可以申报 IPO, 3 年指的是 36 个月
根据经审计净资产股改;采纳评估净资产的话,视同新设,业绩不能连续计算
解读:这点去年下半年保代培训的时候已经明确过
实践中,目前把握的就是 36 个月,虽然尚未出现案例
02工会及职工持股会持股直接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存在工会及职工持股会持股情况
间接股东(非实际控制人)、子公司可存在工会、职工持股会的情况,充分披露
解读:最典型的案例是长江润发(2435):2025 年上市
上市前公司存在三种工会持股形式:工会对公司直接持股、工会在控股股东中持股且为小股东、工会在公司二股东中持股且为大股东
最后清理结果为:工会对公司直接持股、工会在控股股东持股清理,工会在公司二股东中持股保留
03历史上自然人股东人数较多的核查要求定向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出具确认意见
历史上存在大规模员工持股的,入股、退股程序合规的,访谈 30% (股东人数及待查股份数)即可
历史上存在大规模员工持股的,入股、退股程序存在瑕疵的,访谈 70%(股东人数及待查股份数)
解读:实践中两种公司面临的这个问题最棘手,银行和 93—95 年之间成立的股份公司,都有很多合法股东且不断变化,工作量非常大,建议早做准备
04申报前引入新股东的相关要求核查方面,对于申报前 1 年入股的股东进行充分核查,包括原因、价格等
锁定期方面,不再区分板块,申报前 6 个月通过增资或从实际控制人处转让,则锁定期为自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
同时,在审核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股权变动
因继承、离婚、执行法院判决、执行国家政策等原因导致变动除外
解读:关于突击入股的核查,原来一直是申报前 1 年,去年下半年保代培训改成了申报前两年,此次又说是一年,建议从严把握
原来突击入股,主板(含中小板)、创业板是不同的,增资与受让也是不同的,并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