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人审核人QA 批阅人批准人执行日期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分发部门: 各部门
仅 当本文件盖有质 量管理部 红色印章为正式文件
目的:法律规范本公司 GMP 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复印与分发、培训、保管、回顾与复审、撤销、收回与销毁等程序,形成具有企业特色、具有可操作性的合乎 GMP 要求的文件管理体系
范围:本规程所指 GMP 文件包括以下文件:标准管理规程、标准操作规程、质量标准、药品生产工艺规程、批生产指令及批包装指令、记录文件及状态标示牌等
本规程不适用于验证文件及外来性文件的管理
职责:质量保证部:是文件控制的管理部门,负责文件系统的运行及维护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的起草及分发至本部门的各部门文件的管理
参考材料:无
定义:GMP 文件是指一切涉及药品生产、管理全过程中使用的书面标准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结果的记录
文件的起草:1
文件一般是哪个部门使用,哪个部门起草,由部门负责人指定够资格并熟悉岗位的人员起草
文字应当确切、清楚、易懂、不能模棱两可
文件起草依据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法律规范(2025 年修订)》、《中国药典》(2025 年版)等国家药品标准、产品批文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设备使用说明书等,不得无依据起草
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执行的文件,由主要执行部门负责起草,并和相关部门讨论确认或会稿(会稿单见 R-DM-001),以便文件实施后,具有可行性
文件的格式和编号分别根据《文件格式管理规程》(SMP-DM-002)及《文件编码管理规程》(SMP-DM-003)规定执行
文件不应是手写的,但是,当文件要求填写数据或信息时,这些填写内容必须清楚、易读、不易擦掉,随后还要签名及日期
文件的审核:由文件起草的部门负责人指定适当的人员来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