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中学学生行为考核细则为培育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进一步促进学生全面健康进展,依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法律规范》和《XX 中学班级常规管理考核方案》,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扣分细则(一)文明礼仪1
言谈举止不文明、说脏话、给他人起外号,校园内大声喧哗、打哨等,扣 2 分
不穿校服、烫发、染发、化妆、戴首饰、穿高跟鞋,扣 2 分
升国旗时迟到、不能肃立等,扣 2 分
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等,扣 2 分
在公用设施上乱刻、乱写、乱划,践踏草坪、踩踏护栏,攀折树枝等,扣 2 分
在非运动区域,踢足球、打篮球,扣 2 分
进出门不下车,校园内骑车,扣 2 分
乱停乱放者,扣 3 分
在公共场所喧哗、追逐、打闹等,视情况扣 2-4 分
出校门不出示跑校证或请假条,扣 2 分
重大集会有不文明行为者,扣 3-5 分
【考核单位:德育处考核人员:值班人员及全校教职员工】(二)教学区行为11
上课迟到、早退,扣 2 分;旷课,扣 3 分
课堂上睡觉,扣 2 分
看与当堂课内容无关的书刊、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扣 2 分
严重干扰课堂纪律,致使老师无法正常教学,扣 5 分
利用电脑等设备玩游戏、看小说、看电影、玩扑克等,扣 5分
不按时离开教学区,扣 2 分
【考核单位:年级部考核人员:年级部干事、任课老师、执勤学生】(三)两操行为17
不按时参加早操、课间操及课外活动,扣 2 分
不听令,不仔细做操,偏离队形,扣 2 分
【考核单位:年级部考核人员:年级部干事、班主任、体育老师、执勤学生】(四)宿舍行为19
不按时起床、就寝,无故不出早操,扣 2 分
熄灯后点蜡烛、说话,使用应急灯等照明工具,扣 2 分
未按要求搞好个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