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小学星级学生评价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完善学生评价机制,培育学生的良好习惯,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校同学中形成你追我赶的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结合我校养成教育特色学校创建的实际,通过对学生进展过程的关注和引导,在一定目标指引下,以“红星”为激励手段,实施多元化、多角度的激励性评价,让学生体验到成功的愉悦,感受到自身价值的存在,从而满足学生的心理需求,促进学生更好地进展。并力争成为我校校园文化建设的一大特色。二、内容和评价细则(附后)三、活动号拥有星级小徽章,健康欢乐共成长。四、评价办法1、依据《星级学生评价细则》自评、互评、师评,并根据要求填写“星级学生”评价表,以班为单位每月评价一次,并与平常的评价(测试、奖励、竞赛等)汇总,评出本月的学生得星情况,下月的评价于本月累计计数。2、当学生的“小红星★”达到 20 颗时,晋升为“一星级学生”;当小红星★累计达到 40 颗时,晋升为“二星级学生”。当小红星^累计达到 60 颗时,晋升为“三星级学生”。依此类推,“星级学生”的最高级别为“五星级学生”。3、星级学生均获得一枚“星级学生徽章”并将其姓名和照片张榜公布在班级“星级学生榜”上,并以喜报形式告知家长。4、荣获“五星级”的学生,学校在校园“星级学生榜”将其姓名和照片张榜公布并给予表彰奖励。5、附则:(1)“星级学生”评定以学期为周期;(2)对有特别突出表现,为学校争得荣誉受到社会赞誉的,经学校批准可破格加星。对严重违纪的,取消当月评星资格或减星处理。(3)“星级学生”评定实行撤销制。凡违规情节严重,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有下列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撤销其“星级学生”称号和徽章。① 考试舞弊者;② 参加劳动、活动不积极者;③ 有迟到、旷课行为者;④ 有损坏公物、墙壁、宣传标语,糊涂乱画,攀折花草树木行为者;⑤ 有顶撞老师、打架斗殴、欺凌、偷窃或敲诈行为者;⑥ 在校园内、楼道及教室内追逐打闹,使用不文明用语者;⑦ 不按时打扫卫生,文明岗不按时站岗者;⑧ 随手乱扔果皮纸屑、乱倒垃圾,不爱护校园环境卫生者;⑨ 个人桌凳出现乱涂、乱划、乱放(物品)现象者;⑩ 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者。(4)星级撤销后视表现情况重新评定。五、评价流程第一步:评星依据《星级学生评价细则》通过测试、评选、奖励等方式进行评星,班主任随时宣布获星名单,获星学生自己从保管人(红星指定专人保管)手中接过红星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