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市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为确保我市医疗机构废弃物得到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生态环境,保障群众健康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做好医疗废弃物分类管理(一)明确工作职责任务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是医疗机构废弃物分类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产生废弃物的具体科室和操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鼓舞由牵头医院在医联体内实行一体化废弃物分类和管理,带动医联体内机构法律规范管理
实行后勤服务社会化的医疗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对提供后勤服务的单位开展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医疗废弃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从业人员职业防护等培训和指导,确保执业安全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二)法律规范医疗废物管理
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要求,法律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投放、收集、贮存、交接、转运全流程管理,严禁将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和输液瓶(袋)混合,严禁混合各类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交由具备合法资质的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执行联单转移制度,做好交接登记和资料保存,实现医疗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动医疗废物源头合理分类、过程法律规范管理、科学集中处置
推动“互联网+医废监管”,利用具备智能称重、扫码交接、数据交互、路线监控等功能的医废智能收集硬件,以互联网和信息技术手段为载体,开展医疗废物智能收集,逐步推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产生、流转、运输、暂存的信息化动态在线监管全覆盖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局参加)(三)法律规范生活垃圾管理
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共中央宣传部等 8 部委《关于在医疗机构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5〕30 号《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XX 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X 办函〔2025〕X 号)等文件要求,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