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件XXXX 集人字 2025 第 XXX 号签发人:XXXXXXX 集团员工离职管理制度1 目标法律规范员工离职管理行为,明确集团总部和事业部关于员工离职管理的权责划分,法律规范离职工作流程。2 适用范围XXXX 集团全体员工的离职管理适用本制度。3 职责划分项目集团总部职责各事业部职责政策制订与指导制定集团整体离职管理的原则与框架,协助事业部制订人员离职管理实施细则根据集团离职管理的政策原则框架,制定本事业部的人员离职管理实施细则离职管理负责集团总部人员和各事业部总监级以上人员的离职审批与面谈;负责对事业部垂直管理条线人员经理及以上人员的离职审批与面谈;参加事业部垂直管理条线经理级以下人员的离职资料备案。负责本事业部的人员离职管理;参加对事业部垂直管理条线人员经理及以上人员的离职审核与面谈;负责对事业部垂直管理条线经理级以下人员的离职审核、审批与面谈,并按流程办理报备手续。4.离职流程4.1 离职分类按离职发起人的不同分为两大类:个人辞职、单位解聘。4.1。1 个人辞职员工提出离职的,试用期须提前 3 天、正式员工须提前一个月,且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特别情况经双方协调一致,可提前办理离职,有关流程见附件 1。离职审批原则:实行三级审批核准,即上级审核、人资部门会签、上上级批准,列入关键岗位、核心岗位人员离职需报经所在事业部总经理/条线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方可离职,有关离职审批权限见下表:人员分类直接上级审核人资部门会签上上级审批事业部总经理、职能条线负责人/人资总经理集团总裁事业部副总、总助、总监事业部总经理人资总经理集团总裁集团管理本部经理、总监职能条线负责人人资总经理集团总裁集团管理本部经理以下人员各管理本部经理人资总经理职能条线负责人事业部经理、高级经理事业部分管副总事业部人资经理事业部总经理事业部垂管条线职能部门人员经理及以上事业部分管领导事业部人资经理或人资总经理职能条线负责人经理级以下部门经理/总监事业部人资经理职能条线负责人事业部其他人员根据事业部制订的实施细则执行若相关干部系董事会(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任命,其离职也须报经同一机构审批。4。1.2 单位解聘用人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可对其下辖人员提出解聘。解聘要求填写书面或 OA 流程)《解聘申请书》,提出解聘的各级审批权限同前款(4。1.1)规定,解聘流程详见附件 2。出现以下情况,不需要解聘申请流程,人资部门即可代表公司直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