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 1:上海优秀会计人才培育申 请 表申请人姓名: 所 在 单 位: 专业技术资格: 上海市财政局印制填写说明:1
表内所列项目,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并对所填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没有表内对应项目的,可填写“无”
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学习经历”须写清楚参加历次学习(培训)的起止时间
“工作经历”含基层锻炼、挂职经历和驻外工作经历
“所在单位意见”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对申请人的工作鉴定
该意见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专业技术资格”填写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
如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参加过高级会计师考试的,应注明考试成绩,并提供相关证明
除此表外,申请人还需提供所填列的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发表专业著作的封面和封底复印件,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及相关外语能力证明文件复印件
“照片”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 寸)政 治面 貌民 族籍 贯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 间现任职务专业技术资格(成绩)健康状况获得其他执业资格证书情况学 历学 位全日制教 育毕业院校及专业在 职教 育毕业院校及专业外语证书口语沟通□可□否文字沟通□可□否联系电话移动:住宅:E-MAIL通讯住址邮 编学习简历要求:从大学开始(含已参加国内外培训经历)工作经历要求:请按时间顺序注明境内外工作经历及所担任职务
已发表论文及著作要求:请注明发表论文及著作的名称、时间,发表刊物名称或出版社名称等
获得奖励或表彰情况要求:请注明参加工作以来获得奖励或表彰的时间、名称以及级别等
承担科研项目情况要求:请注明承担科研项目的时间、级别、名称、担任职务或职责等
近 3 年以来主要工作业绩(800 字以内) 单位盖章:日 期:申请人承诺本人申报参加上海优秀会计人才培育,以上材料均真实可信
若被确定为该项目培育对象,将遵守上海国家会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