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5 年版)》政策解读 一、修编背景及过程 根据《福建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要求,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省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制定本地区的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我市目前实施的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是市政府 2025 年批准实施的。该规定实施以来,对指导和法律规范我市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而后我局根据国家、省、市陆续出台新的进展思路及 2025 年《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稿、2025 年新版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等多项新的技术标准、法律规范的出台,进行了多次的增补。 2025 年 1 月,正式版的《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经省政府批准,自 2025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省政府的批复要求,我局依据《省技术规定》,结合泉州城市规划管理的实际情况,启动了新版《泉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修订工作。经过多轮的讨论讨论、并多次征求各行业专家及全市各相关主管部门单位意见,2025 年版《市技术规定》经市政府讨论同意,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二、修编思路 以市政府 2025 年批准的《市技术规定》的框架为基础,梳理历年以来国家、省、市出台的各类技术类文件,将涉及到城乡规划管理的内容纳入此次技术规定修编。市技术规定具体内容以省技术规定为依据,结合泉州城市规划管理的实际情况讨论确定。 条文设置突出规划管理主旨、专注规划审批,条文内容力求精简、有用,尽量删除与规划管理职能无关的条文,删除主要指导规划编制的条款,删除原则性、“套话”性质的条款。文本尽量瘦身,对于国家、省、市有关法律规范及文件等已有专项规定的,相关管理内容不在全文引用。 跟踪先进城乡规划理念,将“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垂直绿化、公交优先、慢行系统、综合管廊”等城市进展的先进理念纳入此次修编内容。 三、篇章调整 原 2025 年版《市技术规定》共分 10 章,原第二章“城市规划编制”的内容均引用其他规定,且与规划管理无关,故本次修编予以整体删除。本次修编后,2025 年版《市技术规定》缩减为 9 章,条文总数由原有的 282 条缩减为 238 条。 四、2025 年版《市技术规定》主要内容解读 2025 年版《市技术规定》根据规划管理的阶段和主要内容,共分九章,分别为:总则、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建筑环境景观规划管理、市政工程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