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毅码头分公司门机一队考核条例为充分调动本队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其为队伍建设和公司进展做出最大努力的同时,也体现出自身价值,从而达到企业和个人双赢的状态。本队特以公平、效率为基础制定此绩效考核条例。一、范围 本绩效考核适用于门机一队全体职工。二、检查内容与考核标准(一)处罚1、违反以下各项者,班内待岗学习,并示以下各种情况处以 3-30 天待岗时间: 1.1 带酒上岗者,待岗 7 天。1.2 不服从现场分配及管理者,待岗 15 天。1.3 现场生产造成重大事故(重大机损、船损、钢丝绳断裂等)者,待岗 5-30 天。1.4 发生睡岗、玩岗、脱岗者,待岗 5 天。1.5 用机械开玩笑者,待岗 5-15 天。1.6 一个月连续三次违章违纪者,待岗 7 天。1.7 未与值班队长沟通,越级到队无理取闹者,待岗 30 天。1.8 班中不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耽误生产造成严重后果者,待岗 7 天。1.9 无证、违章驾驶皮卡车者,待岗 3 天。1.10 私自调整门机安全装置者,待岗 5 天。1.11 登高作业出现不系安全带及安全带不生根者,待岗 3天。1.12 现场生产时出现严重违反“动车不维保、维保不动车”安全禁令者,待岗 5 天。1.13 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及各项规定者,待岗 5-30 天。1.14 在集团考工晋级考试中发生作弊现象者,待岗 3 天。1.15 严禁在门机上大小便,待岗 7 天。2.1 班组管理2.1.1 不利于班组团结,影响班组正常运作的人员考核 4分。2.1.2 当班出现迟到、早退一次,考核 1—2 分(迟到 10分钟以上扣 2 分,10 分钟以内扣 1 分)。2.1.3 班前班后会内容不仔细听,提问回答不准确者考核1 分。2.1.4 出入场排队不整齐者考核 1 分。2.1.5 出场劳保用品穿戴不齐者,考核 1 分。2.1.6 出场作业携带各种播放器(如 MP3\MP4\收音机)考核 2 分。2.1.7 电话请假、捎假者考核 1 分。2.1.8 上班时间(或备班时间)通讯未保持畅通者考核 1分。2.1.9 参加各类会议迟到者考核 1 分,注意力不集中、打瞌睡等违反会场纪律者考核 2 分。2.1.10 对在班组考试中出现作弊现象,考核 1-2 分。2.1.11 乘坐班车、上船检查不得大声喧哗或打闹,不得发表损害港口声誉的言论,违者考核 4-6 分。2.1.12 除当班安全员、统计员外其他司机没事不要随便进出值班队长办公室,有事需进入之前要先敲门,否则打扰他人工作者考核 1-2 分。2.1.13 外出或有紧急事情时必须要及时请示值班领导,未请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