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上市公司内部保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 法律规范公司的各类信息管理, 保障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利益,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 依照特定程序确定, 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第三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责任与义务。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第四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一)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 经营方向、 经营规划、 进展规划、 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 协议、 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 主要会议记录、路演材料等; (四)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 统计报表、 公司资金信贷计划、第三方机构评估测算的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等; (五) 硬件设施的数据、软件的发明代码、 市场竞争品牌调研信息、 全年培训计划以及所有培训教材、 培训费用、 费用标准、 公司物料单价、 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促销计划、 推广计划等、 拓展计划; (六) 公司的档案、 基础信息、 各类数据、 各类指标、 销售数据、 产品信息、 产品成本价格、 货品执行情况、 库存情况、 利息收取标准、 回款情况以及货款预付情况、运营成本、 利润情况、 投放广告的标准以及费用情况。 (七)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八)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 员工工资收入及资料。 第五条 公司资料信息分为“绝密” 、 "机密"、 "秘密"、 “一般” 四级。 a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 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绝密资料” 只允许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查看 b 机密是指重要的公司秘密, 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 “机密” 资料只允许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 总经理助理、 总监等总经理特别授权的人员查看; c 秘密是指一般的公司秘密, 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重要的信息。 “秘密” 资料仅限于部门经理、 项目负责人、 工作对口人及总经理与部门负责人特别授权的人员查看; “一般” 资料是指一般性决定、 决议、 通告、 通知、 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 允许公司全体办公室人员查看但不允许随意传播的资料。 第六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一) 公司经营进展中, 直接决定公司进展方向的重要资料为绝密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