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4:上海市医务职工健康食堂建设自评表打分内容及细则打分标准总分得分1一、基本条件1
健康食堂创建单位取得《食品经营 许可证》
有效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 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 作法律规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 全法》的管理规定
达到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等级 B 级或取得“放心食堂”称号
连续 3 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连 续2 年未受过食品安全相关的行政处 罚
不打分,任意一条未达标均评估不合格
不合格二、组织保障1
建立领导小组,实行领导责任制, 由单位分管领导负责健康食堂创建 工作,并提供证明材料
建立膳食委员会及多部门联合工 作小组,包括但不限于后勤、工会、 就餐者代表等部门及人员,并提供证 明材料
不打分,任意一条未达标均评估不合格
不合格三、食堂环境15(一)利用宣传画、板报、电子屏幕、 餐具包装、订餐卡等宣传形式开展膳 食营养知识宣传
未采纳相关方式宣传膳食营养健康知识,扣 6 分;2
展示位置不醒目,不便于就餐者阅读,扣 2 分;3
展示内容不符合合理膳食与营养健康推举,扣 2 分;4
展示材料数量少,形式单一,扣 2 分
6(二)在合理位置摆放体重秤、血压 计等设备和工具
摆放体重秤、血压计等适宜设备和工具,摆放 2 种及以上不扣分,1 种扣 2 分,未摆放扣 4 分;2
摆放数量合格的情况下,摆放位置不便于用餐 者观看或使用,扣 2 分
4(三)就餐区内有可自由取阅的平衡 膳食与营养健康知识宣传资料
无相关资料,扣 2 分;2
有材料但内容与平衡膳食与营养健康”不相 关,扣2 分;23
有相关材料但不便于取阅,扣 1 分
(四)餐桌上摆放平衡膳食知识桌牌 或桌贴
未摆放平衡膳食知识桌牌或桌贴,扣 2 分;2
摆放桌牌或桌贴但位置不合理不醒目,扣 1 分;3
摆放桌牌或桌贴但内容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