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规定第一章 说明一、本规定根据国家有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事项而制定,为员工提供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的详尽资料
二、本规定适用范围是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正式批准录用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 入职引导 一、报到程序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人力资源部门报到,填写员工报到登记表,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报到程序包括:(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领取办公用品和资料等; (2)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并开始进行职前教育
二、个人资料1
新员工报到后,须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大学本科及以上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的复印件以及近期体检报告和免冠近照,并亲笔填报准确的个人资料
当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请员工于一个月内填写个人情况变更申报表,交给人力资源部门,以确保与员工有关的各项权益:(1) 姓名;(2)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3)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4)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情况
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属实性的权利,如有虚假,将有权立即与其终止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试用与转正1
试用期一般为三到六个月
此期间,如果员工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另一方面,如果员工的工作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对其的试用
如试用合格并通过职前教育,员工可填写《转正申请表》,由试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初审,主管该业务的公司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如在试用期内请假,员工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请假超过一个月,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4.从公司离职后,重新再进入公司时,员工的司龄将从最近一次进入公司的时间起计
四、部门引导试用期间,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