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工程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的配合和协调一、与工程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的配合协调原则1、在设计阶段,项目部应重点做好方案设计单位与初步、施工图设计单位之间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设计单位协调工作的重点在于制订涵盖双方工作的设计进度计划,及时组织专项方案的论证会,以确保各阶段设计思路、原则的一致性
2、对于监理单位,应注意树立监理对现场管理问题上的权威,尊重监理对于施工质量的否决权、施工调度权等,国家、省法律、法规给予监理的合法权益
发现现场的施工质量、进度问题,要及时地与监理进行沟通协商,坚持通过监理给施工单位发出相应的工作指令
同时,充分发挥监理在现场施工质量、工期和工程量计量方面的监督管理作用,应该与总监理工程师加强沟通与协调,尤其是现场施工重大问题的处理与决策,事先双方要力争能协商一致
二、与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沟通管理1、与设计单位的沟通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1
1 由工程部经理牵头负责与设计单位的沟通、协调
2 对设计图纸等文件的管理信息应由信息工程师统一登记、保存,使用时办理领用手续
3 项目部应及时组织设计单位参加设计交底会、工程例会及其他专题会
4 项目部各专业工程师负责与设计专业负责人协调沟通对设计变更、洽商的确认
5 项目部经理应重视与总设计师的沟通、协调
6 凡涉及设计单位的工作计划应抄报设计单位
7 与设计单位的收、发文件应单独立档保存
2、与监理单位的沟通管理2
1 与监理的沟通一般通过会议、发文及头等方式,按专业对的原则进行
2 应尊重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现场质量、进度的问题处理,必要时可组织有监理、施工单位参加的专题会
3 准时参加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相关方的监理交底会、工程例会,在施工现场应注意维护监理工程师的权威和尊严
4 接受由监理单位发布和安排对施工单位的指示和安排
5 接受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申报资料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