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工资考核制度为加强经营管理,体现能者多得的原则,充分调动业务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企业快速健康进展。制定本考核办法。一、业务员工资结构业务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业绩提成三部分组成:1、试用业务员工资=1000 元+业绩提成;2、正式业务员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业绩提成。二、业务员工资标准评定标准岗位月签订合同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通讯费补贴业务员X≥50 万元900 元800 元150 元20 万元≤X<50 万元800 元500 元150 元X<20 700 元300 元150 元试用业务员无任务1000 元无三、业务员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执行办法1、业务员的每月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是浮动的。月基本工资调整以当月实际签订的合同额为标准,参照相应业务员工资标准执行。2、业务员连续三个月未签订业务合同的,自第四个月起执行试用业务员工资标准。3、业务员连续六个月以上未签订业务合同的,自第七月起转为试用业务员,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决定其是否执行业务员工资标准。4、试用期一般为 3 个月,根据业务员个人能力也可提前转正,当月签订合同额达到 10 万,则下月即可转正。四、业绩提成1、业绩提成比例销售额 20 万以下部分提成比例 0.5%,20~50 万部分提成比例1%,50 万以上部分提成比例为 1.5%。2、提成发放办法:新签合同在回款额达到合同总额的 20%后,公司每收回一笔业务款按比例计算一次提成,当月发工资时一并发放;假如合同款项全部结清,该合同回款的所有提成与当月工资一并发放。3、业务员年度业绩考核办法:(1)年度营销计划额:年度营销计划额为 万元。(2)根据业务员年度实际完成营销额与年度营销计划额,计算年度实际完成营销超亏额。年度实际完成营销超亏额=年度实际发生营销合同额-年度营销计划额。其奖励办法为:年度营销计划额在 200 万元及以上的,超额完成年度营销计划,按超额量的 3‰进行奖励;年度营销计划额在 150~200 万元的,超额完成年度营销计划,按超额量的 2‰进行奖励;年度营销计划额在 100~150 万元的,超额完成年度营销计划,按超额量的 1‰进行奖励。奖金在每年底最后一个月工资中兑现。五、关于合同款回款业绩的考核办法关于合同款回款业绩的考核办法:甲、乙双方合同约定的结清合同款日期为最终结清合同款期限。业务员应在截止日期前将合同款全部收回。在最终回款期限内不能收回部分(即差额部分),按《关于资金清欠的规定》执行。附件:关于资金清欠的规定为盘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