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审判中的梅博士——梅汝璈(2 页)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精益求精,善益求善。——东京审判电影中的梅博士梅汝璈梅汝璈(1904—1973)字亚轩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1] 中国法学家及律师,曾代表中国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之审判日本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梅汝璈先生像 1924 年毕业于清华学校(清华大学前身)后,赴美国留学,先在斯坦福大学文学院学习,后入芝加哥大学法学院专攻法学,以优异成绩荣获法学博士学位,这年他才 24 岁。 1928 年,梅汝璈学成回国,先后在武汉大学、山西大学、中正大学、南开大学、复旦大学当法学教授,并长期担任国民政府立法院委员之职,对于各项法规的制定与推行,多有胜人一筹的贡献。抗日战争胜利时,他代理立法院外交委员会主席;梅先生因为是我国法学界权威,翌年被任命为我国参加“远东军事法庭”的首席审判官。 1948 年底,南京政府任命梅汝璈为行政院政务委员兼司法部长,并电催他回国履新,他托词迟迟不到任。 1949 年 6 月,梅汝璈开始了弃暗投明的行程,从日本南去香港;一到港岛,即与中共驻港机构取得了联系,随之通过新闻界公开了投向光明的心声。 1949年 12 月初,他在中共驻港机构的安排下,乔装装扮乘船北上,安抵新中国的首都北京;第二天,就应邀出席了中国人民外交学会成立典礼。从 1950 年起,他先后担任外交部顾问、外交学会常务理事、法学会理事、全国人大代表、人大法案委员会委员等职。 1957 年“反右运动”时,梅汝璈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在 1966 年爆发的“文化大革命”中,他遭到了更严重的批判。在当时极左意识形态操纵,导致高中历史课本都不记入南京屠杀的前提下(如 72 年编写的高中用《中国现代史》71 页只写了“千百万人民遭到杀害”[2] ),当时他写的《关于谷寿夫、松井石根和南京大屠杀事件》遭到了莫须有的指责,被扣上煽动‘民族仇恨’、‘鼓吹战争报复’,还有人甚至从截然相反的方面指责文章夸耀侵略者的勇猛,为军国主义张目,迹近‘汉奸’、‘卖国贼’(南京大屠杀在公众记忆中的消逝)[3] 。外交部的“造反派”在抄家时搜出那件他曾在东京审判时穿过的法袍,如获至宝,以为抓住了梅汝璈有反动历史问题的确切证据,并试图将其烧毁。但梅汝璈对此有理有节地应对抗争,并进行了巧妙的周旋,从而保存下了这件历史的珍品。 1973 年,梅汝璈在饱受摧残之后,怀着对亲友的眷恋,对“文革”的不满和厌恶,对未能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