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 中学老师年度考核量化评分实施 细则为进一步客观、公正评价广阔老师工作实绩,最大限度 地调动老师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 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年度考核与职称评审工作更趋法律规范化、 科学化,根据《XX 区中小学老师年度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试 行)》( XX 教〔20XX〕158 号文件)、《关于全区中小学教 职工年度考核的补充规定》(XX 教〔20XX〕99 号文件)、 《XX 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管理质量评价方案(X 教〔20XX〕 13 号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量(26 分)(一)出勤(8 分)1
满勤:8 分
病假(不含住院):每天扣 0・1 分,每周按 5 天计,8 分扣完为止;因病假累计超过半年及以上的人员,不参加年 度考核,但可按本标准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及履行职责情况参 加年度考核量分
事假(除法定假外):每天扣 0
2 分,每周按 5 天计,8 分扣完为止
事假学年累计超过 30 天的,年度考核定为 “不合格”
缺席:每旷课半天(1 节课按半天算)扣 1 分;无故 不参加学校规定的升旗、全师会议、党员会议、教研活动、 年段会议、家长会等集体活动的每次扣 0
5 分;坐班签到(退) 每月缺签(迟签2 次按缺签 1 次计)超过 8 次的(限指每周 2 次,每周超过 2 次的,均按缺签统计)每次扣 0
2 分;早、 晚督修缺签的每次扣 0
2次,导护师督查不在岗的每次扣 0
5 分;8 分扣完为止
旷课学年累计达半个月或擅自离岗当月 累计达 7 个工作日或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有 2/3 以上不参加 者,除出勤栏不得格外,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迟到、早退:每次扣 0
1 分,8 分扣完为止
(二)基准工作量(15 分)① 语文、数学、英语专任老师每周 10-12 节(或两个教 学班),政治、物理、化学专任老师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