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目标管理办法 一、课时费与超课时费 标准课时:高中语、数、外每周 10 节,政、史、地、理、化、生每周 12 节,音、体、美、信每周 14 节为满工作量 ;初中语、数、外每周 12 节,政、史、地、理、化、生每周 14 节,音、体、美、信每周 16 节为满工作量
高三课时费按每节 4 元发放,初三课时费按每节 3
5 元发放,初一、初二、高一、高二按每节 3 元发放
超课时:高中每节按 8 元发放,初中每节按 7 元发放
语、数、外课时费分别在上述基础上乘以 1
早、晚自习坐班每节 3 元;周六、日补课费初三、高一、高二 9 元/节,高三 10 元/节;在此基础上,语、数、外分 别乘以 1
9 元、11 元
二、教育教学目标管理 项目一:考勤考绩奖 1、考勤 考勤费每月 90 元(按 4 周计算),每天签到 2 次,每次 1元,无故不签到一次扣 2 元,每月 6 次无故不签到或事假和 未签到累计达 10 次,既扣除签到费,又扣除满勤奖,当月考勤费出现负值从学期考勤费中扣除
旷课 1 节 8 元,第二节 12 元,第三节 16 元,依此类推
政治学习缺席每次扣 10 元,病假 3 元,事假 5 元
2、考绩 (1)高考 (2)高中会考 (3)中考 项目二:教学类 1、班主任目标管理 依据政教处(40%)、教务处(30%)、总务处(30%)三处量化分数,设 A、B、C 三个等次
A 等前八名,每月 150 元;C 等后八名,每月 100 元;其余为 B 等,每月 120 元
2、教学活动 (1)各年级举办月考,每场次监考按 10 元发放,阅卷按各科工作量大小区别对待,具体为:语文、数学、外语 每班 20元,其它科目每班 15 元
(2)高考送考每人每天补助 30 元,住宿费报销每晚不超过 30 元;高中会 考、中考、学科竞赛送考每人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