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方案为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深化推动“平安校园”建设,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教育和谐稳定,加大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落实力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安全责任网络1
安全管理网格责任体系校长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安全工作主要责任人,安全办主任为安全管理的具体负责人,各部门根据管理部门职责,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学科老师、班主任、教辅、后勤岗位人员为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安全管理网格化,明确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落实安全责任
隐患排查网格责任体系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将学校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餐厅、操场、体育馆划分区域,定责任人,负责常规安全巡查
二、安全事故处置及上报学校发生安全事故,依据快速反应、逐级上报的原则处理
即,当出现安全事故时,直接责任人根据事态情况快速做出应急处置,并上报直管领导,直管领导再逐级上报学校
事故直接责任人为处理问题的主要责任人,事故发生区域的直管领导、分管领导协助直接责任人处理好事故
三、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若学校出现安全事故根据以下流程处理并追究责任
分析事故原因,判定安全责任归属区域
若直接责任的安全管理、教育职责尽到位,仍然出现事故,则不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根据直接责任人、层层分管领导从下到上承担责任逐级递减的原则层层追究
若事故责任涉及到多方面,则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划分不同方面的责任比例
事故责任比例划分定位直接责任人承 6%,直管领导承担 40%(直管领导有两层,则每层承担 20%),安全办主任承担 5%,分管安全副校长承担 5%
四、处罚措施1
非重大安全事故出现,扣除安全事故责任体共 3 分,若直接责任人有责任,根据上述第三款、第 3 条规定划分比例记入个人年终考核当中
事故较大时,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则根据责任比例划分各方责任后,再依据上述第三款、第 3 条规定划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