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课后服务方案为贯彻落实 XX 县进展改革局、xx 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转发《关于全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 通知(X 科教发〔 2 02 1〕27 号)要求,进一步深化学校素 质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教育设施的育人价值,减轻学生过 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欢乐成长,推动我校课后 服务工作,法律规范课后服务收费行为,经学校校委会讨论特 制定本服务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汇报如下:一、服务对象课后服务的对象为我校一至六年级学生
优先保障进 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
二、服务时间从 2 02 1 年春季学期起,可收取课后服务费
课后服务 时间为在校学习日中午 13:30 至 14: 05 为数学托管,下午 放学后16:35 至 18:分别为语文、英语托管和社团活动 时间(特别情况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服务内容(一)提供延时托管,辅导老师在教室指导学生自主进行复习、作业、预习或课外阅读等,对学生进行作业个别答 疑,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 导
(二)开展集体活动
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 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集体活动(如:书法、舞蹈、跆拳 道、武术、绘画、篮球、乒乓球、跳绳、手工等),进展学 生兴趣与爱好,增强学生体魄,提升学生审美和鉴赏能力, 提高学生综合素养
四、服务方式课后服务托管班辅导以科任老师为主,社团活动辅导 由学校具专业特长的老师担任,社会聘请人员补充
由校 委会和教务处人员负责监督管理,确保课后服务的有效性, 安全性等
五、服务费用课后服务依据镇科教发【2 02 1】27 号文件精神,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开”的原则,实 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制度,每生每课时 2 元,每学期最 高不超过 3元
(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收课后服 务费用
)由学校统一组织,财务室按每学期一次性统一 收费